甘肃一市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
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
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
陇政发〔2024〕17号
根据机构改革和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,现将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:
李荣常务副市长: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。负责发展改革,国防动员,军民融合,粮食和物资储备,县域经济,财政金融,税务,应急管理,统计调查,营商环境建设,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办理,公共资源交易,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工作;负责工业和信息化,综合交通运输,电力工作;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工作。协助市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发展改革委(市能源局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),市财政局,市应急管理局,市统计局,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,市营商环境建设局,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。
代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市交通运输局,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联系市人大,市政协,市税务局,国家统计局陇南调查队,陇南消防救援支队,陇南森林消防支队,中储粮陇南库,陇南机场,陇南火车站。联系人行陇南市分行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陇南分局,驻陇各金融、保险、证券、资产管理等机构。
联系陇南市粮食储备库,陇南东江粮库有限责任公司,陇南市天河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,陇南龙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,陇南市国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陇运集团。
联系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,陇南高速公路管理处,陇南邮政分公司,市邮政管理局,陇南供电公司。
柏贞尧副市长:协助市委分管领导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,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,供销,工、青、妇,地方志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供销联社。协助李荣同志分管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。
联系市总工会,团市委,市妇联,市红十字会,市地方志办公室。
陈贵生副市长:兼任市公安局局长,负责公安,司法,退役军人事务,信访,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公安局,市司法局,市退役军人事务局,市信访局。
联系市国家安全局,市法院,市检察院,陇南军分区,武警陇南支队,武都监狱。
刘诚副市长:负责外事,“放管服”改革,“三医”改革,卫生健康,医疗保障,市场监督管理,政务信息化建设,政务公开,数字政府建设,数据管理,数字经济,驻外办事机构,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。联系档案工作。
分管市政府办公室(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市政府外事办公室),市卫生健康委(市疾病预防控制局、市中医药管理局),市医疗保障局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、市知识产权局),市数据局,市融媒体中心,市大数据中心。
联系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,中国移动陇南分公司,中国联通陇南分公司,省无委办陇南管理处,中国铁塔陇南分公司,甘肃广电网络陇南分公司。
何红梅副市长:负责科技,教育,民政,住房和城乡建设,民族宗教、残疾人工作,体育,非公经济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科学技术局(市外国专家局),市教育局,市民政局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市城市管理执法局),市体育局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联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,市残联,市科协,市工商联。
包焱副市长:负责自然资源,文化和旅游,地震,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。协助王凡同志负责林业和草原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自然资源局(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),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市文物局),市地震局,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。
协助分管市林业和草原局(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裕河分局)。
联系市文联,市新华书店。
联系陇南龙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院,陇南信通城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。
王凡副市长:负责生态环境,水利,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,农村综合改革,林业和草原,东西部协作,商务,招商引资,气象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生态环境局,市水务局,市农业农村局(市乡村振兴局),市商务局,市林业和草原局(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裕河分局),市招商引资局。
联系市气象局,白水江自然保护管理局,市水文资源勘测局,市烟草专卖局,中石油陇南销售分公司,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。
联系陇南市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,陇南市龙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。
其他分工不变。
2024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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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D
来源: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
编辑:李丹
校审:杨宏玲
责任编辑:江文涛